第95章 白宝山力保谢玉敏,因为他深爱这个女人,希望后人别学他(2 / 2)

1997年12月3号,白宝山和谢玉敏两个人被押往乌鲁木齐候审。

到了新疆之后,白宝山立马开始闹情绪了,第一这边待遇太差了,住普通牢房,又冷又脏,吃的也不行,我受不了。

第二也很重要,在这边的牢房里,没人把他当回事。

监狱这边综合考虑了一下,迅速做出一些调整,这才让白宝山满意了些,开始配合警方。

1998年3月3号上午10点,乌鲁木齐中院正式开庭审理,对于一切指控,白宝山全都承认。

在最后陈述的时候,白宝山流下了眼泪,他说了我第一次抢劫的时候,就想到了这个结局了。

我想给后人留几句话:千万不要学我,犯罪是没有前途的,我也希望政府对待劳改犯不要歧视,要公平对待,我犯了这么大的罪,才有权利在这里讲几句话,这个代价太大了。

我主要是对我之前的判决不满,当时我就想了,出来以后要杀人,如果我老了,杀不动了,那我就去幼儿园杀孩子,直到杀不动为止。

谢玉敏做的一切都是我强迫她的,给她钱也是为了堵她的嘴,我们之间的事都是以她说的为准,我怕万一说不好,就害了她。

咱们从这些话里面也能看出来,他想让谢玉敏轻判一点。

谢玉敏一直是一副委屈可怜的样子,反复的强调白宝山如何揍她,她是迫不得已,才跟着白宝山参与这些事,我是农村的,也不懂法律,家里面上有老下有小,希望政府宽大处理。

最终,法院宣判白宝山死刑,谢玉敏因抢劫罪和包庇罪判刑12年。

对于这个结果,谢玉敏算是捡了大便宜了。

在法理上是这样的,因为她没有参与任何一起案子的实施过程,关键点就在这,她都是事后帮着掩护,不是直接参与的,相当于是从犯。

但是这个时候,咱们又得说一说郑州银行抢劫案,张书海的妹妹张玉萍了,她就显得有点亏大了,当时她只是帮忙转移了钱,最后直接被枪毙了。

但是她和谢玉敏的区别就是,第一张玉萍不是被胁迫的,第二她与了张书海的策划合作案的过程,而且转移了钱财,并不是事后藏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