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哥哥的回忆(1)(1 / 2)

黎明到底是什么?我不知道。

从有记忆开始,我就没有见过我的父亲。他是谁?我根本就不知道。

可能确实是只在他带着翔翔来的那天,和他葬礼上的那天,我才见过他吧。不过这都是不要紧的事,我对父母从来都没有任何的感情,我的眼里,值得我放弃一切去守护的,只有我的双胞胎弟弟。

……

“你应该叫我‘妈妈’,知道吗?”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子,轻轻地抚摸着张启航的脸颊,说,“跟我念吧,妈妈。”

这个时候张启航还不知道这个词语代表的责任与义务,他必须要学会遵守这些无形的法则,才能保证自己不被束缚。

“妈,妈?”张启航懵懂的说出了这个音节。

当时的他也没有想到,面前这个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女子要他叫的称呼,是那名女子根本就负担不起来责任的称呼。一直以来,她都只是想让这个她被迫养育的孩子叫她一声“妈妈”而已,根本没有想过这个称呼背后代表的责任。

如果不是因为她的姓氏,她一定会把这个孩子送到孤儿院的。不是为了自己娘家的声誉,她怎么可能独自一人承担这种枷锁一样的东西?

先是嫁给平民暴发户,又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儿子,最后那个男人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知道了其中一个孩子不是他的,他只愿意养育那个属于他血统的孩子,另一个,他怎么说都不愿意养育。

“啧……小孩到底怎么喂!?”方绪雅到底也是当时名门的千金,自然是不知道这些事情该怎么做的。

这个时候,张启航也才刚刚出生不久,他什么都不知道,但他隐隐约约的知道,面前这个“妈妈”不喜欢他,也不想让他干涉她的生活。

也许他在做的乖一点点,忍耐顺从,符合这位“妈妈”所有的期望,应该就会选择抚养他了吧?

“这都什么破事……嫁了一个连狗都不如的男人,还要帮他生个孩子,真的是这辈子都没受过这苦。”方绪雅十分不满意的说,“你最好听话一点,不要去做我不想让你做的事。我想你这种这么聪明的孩子,应该知道,去做了那种事情之后,得到的结果是什么样的。”

张启航懵懂的点点头。

实际上他什么也不知道,那个时候他不过刚刚两岁的年纪,也就是仅仅能听懂人话。

“嘶……还是直接把你找个人送出去算了,”方绪雅十分不满意地说,“这都什么破事,小孩怎么这么烦?我记得我姐姐嫁的那个家,之后的夫人生了一个女儿,应该跟你也差不多大,把你扔他们家算了。他们应该不会拒绝一个这样的可以赎罪的机会吧?毕竟他们间接害死了我的姐姐。”

这个时候,张启航也不过2岁多一点。还不到三岁。

他懵懂地跟着妈妈去了那个从来没有见过的房子里,见到了那位素未谋面的小姐,也不知道对方出于什么目的让他见她一面。他什么也不知道,只是因为这是“妈妈”的安排,他就必须像忠犬一样的服从。

否则的话,连饭也吃不到。

长的很可爱。这是张启航看到那位小姐的第一想法。

但是看样子不怎么好相处。这是他的第二想法。

我需要跟她达成什么样的关系呢?这是他的第三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