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义(2 / 2)

六道善经 乾亨 1621 字 2023-09-19

“义”是表现一个人的思想品格外在形式,一个人的思想品格不高尚,那一定是不会有“义”的举动。所以说一个人的思想品格的形成是十分重要的。一个人只能在很好的思想品格指导下,才会有很好的“义”举。

在现实生活中,操作“义”并不是很难,关键是行“义”必须要有道德相随相伴。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行为忠,只要符合道德和法律见义勇为,就可以称之为“义”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也要符合道德、符合法律。

孔子说:“义者宜也”,这里说所说的“宜”是适宜的意思,这里的适宜是说,“义”的行为必须符合周礼和社会道德,不符合周礼和道德的都不是“义”。

当然,“义”的思想,也是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和不断进步也是在不断提升,我们今天的“见义勇为”,就不是符合周礼的事情了,而是要符合国家的法律和当今的道德标准。

“义”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的范畴,在“仁、义、礼、智、信”的五常之中排第二,是君子一切言行都要遵守的原则。

在孔子看来,“义”是君子的本来就应该有的一种道德品质,君子应该有的道德品质,就是必须守“义”。守“义”就一定是君子,不守“义”一定不是君子。一个真正的君子是优秀品质的集合体,表现在外的就是“义”。

君子应该有较高的文化修养。然后就是态度非常谦逊,不自满,不骄傲。最后就是诚信,对人对事都是讲诚信,言而有信,自信而信他人。在孔子看来“义”是要受周礼和道德的约束的。符合道德,也符合周礼就是“义”,不符合道德、不符合周礼的就不是“义”。

当今社会符合道德、符合法律的就是“义”,主要还是表现在见义勇为上面。不符合道德、不符合法律的,就一定不是“义”。这就是说,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见义勇为”,只是有一定的道德品质,有一定的法律意识才能“见义勇为”。这就是孔子所说的“适宜”。这就是说“义”也要受到一定的约束。

义气用事、义愤填膺、义反顾,这些行为都带有一定的盲动性。不计后果,一时冲动,容易造成不良的后果。所以孔子告诉人们,“适宜”才是“义”,不“适宜”就不是“义”。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孔子所说的“义”,是对君子来说的,只有君子才能实施义举。“义”必须要有很好的道德品质,还要懂得礼义廉耻,有慈悲之心,有利已利人思想观念。这些只有君子才有,小人是不具备这些的。

孔子说:“君子喻一义,小人喻一利”,这里是说,君子才是讲“义”的,小人讲的是“利”。在这里,孔子就明确的告诉人们,君子和小人的区别。

孔子认为“义”和“利”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义”和“利”虽然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但是,“义”也好,“利”力也好都是人类世界的合理要求。

“义”是君子追求自我完善的一条光明大道,在任何时候都是“义”字当先。小人做不到这一点,小人在什么时间都是“利”字当先。君子在“义”和“利”做权衡的时候,“义”是占重要地位,甚至超过了生命的重要,这自然是君子之为。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利益也是重要的。既要有“义”,也要有“利”,这都是符合“天道自然”的。但在儒家思想看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就是说,君子也是爱财的,取之有道,那就是说,君子取财的方法,是通过正确的手段和正确的途径获得利益,这种利益,符合“义”的标准要求,符合道德理念,也符合法律规定。

不符合“义”所取得的利益,君子是不会取的。在利益面前,每个人对待利益的态度,就可以区分出是君子还是小人,君子一定是得利思“义”,见利忘“义”的那一定是小人了。

孔子在这里所说的“义”。就是适宜,就是一种符合道德和周礼的一种道德规范。后来“义”是指人类社会活动和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最高原则和所追求的道德规范。“义”就是君子和小人的分水岭。很明确“义”就是君子,不“义”就是小人。

就是说在人类社会各种活动中,在人和人的交往中,“义”字当先的是君子,以君子为知己。小人是“利”字当先,会忘恩负义,没有必要和“利”字当先的小人交往。从大的方面来说,在社会交往中,没有人愿意和小人合作,从小的方面来说,不会有人愿意和小人交朋友。这就是“义”的重要作用。